南通中学航空实验班2017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17年空军面向普通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青少年航空学校学员,男性,年龄14-16周岁(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其中,南通中学面向南通、徐州、泰州、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等七市招生。

  二、身体条件

  身高在163-180厘米之间(未满15周岁162厘米以上);体重48公斤以上(未满15周岁46公斤以上);按空军“C”形视力表双眼裸视力1.0以上,未进行近视屈光手术;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无色盲、色弱;无纹身、刺字。

  三、文化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中考成绩排位处于本地市前20%。

  四、招生安排

  1.宣传动员。2017年4月中旬前,完成招生政策宣传和学生报名工作,学校组织开展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五查”。

  2.初选检测。2017年4月下旬,对“五查”合格学生进行外科、眼科、耳鼻喉科等体格检查。

  3.文化摸底。2017年5月上旬,组织初选合格学生文化摸底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4.定选检测。2017年5月中旬,南京选拔中心依据初选合格对象文化摸底成绩择优筛选定选对象,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定选对象进行身体、心品检测。公安部门对定选合格对象进行政治考核。

  5.择优录取。2017年7月上旬,各地市中考成绩发布后,依据定选合格对象中考成绩、综合素质,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五、政策待遇

  1.报考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实行单独录取,不影响参加正常普通高中录取。

  2.在校期间,由空军对航空实验班学生发放被装、伙食补助费和津贴费。

  3.毕业参加空军招飞选拔检测合格的学生,高考第一志愿必须填报空军航空大学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对符合招飞条件的学员实行计划单列,根据高考成绩综合择优录取。

  4.未被空军航空大学录取但符合军队地面院校招生条件的学员,报考军队地面院校或普通高校国防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既不符合招飞条件也不符合军队地面院校招收条件的,按照与学员家长签订的协议,自行报考地方院校。

  6.学员在校期间实施全程分流,学生由于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方面原因,不适合在航空实验班继续学习的,可以根据有关协议和规定在第一和第二学年结束时调整到其他班级或原籍录取学校,不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六、报名方式及初选检测时间

  1、报名方式:

  凡是符合上述自荐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向所在学校申请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上交学校;也可以登录空军招飞局网站(https://www.kjzfw.mil.cn)自行下载报名表。

  2、初选检测时间:

检测站

学 生 检 测 时 间

备 注

淮安

  17日下午-18日上午

宿迁

  19日

徐州

  20日下午-21日

  1.5天

连云港

  24日

盐城

  25日下午-26日上午

泰州

  27日-28日上午

  1.5天

南通

  20日下午-21日

  1.5天

  七、咨询方式:

  1、热线电话:0513-85129219

  2、网址:https://www.ntz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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